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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环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市政)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3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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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宜都市环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市政)于**年**月**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 ******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公司   ******公司   ******公司 
投标报价(元/%)  ******.68   ******.44   ******.60 
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履约期限(天)  **日历天   **日历天   **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鄂)JZ安许证字[2005]001375   (鄂)JZ安许证字[2019]031949   (鄂)JZ安许证字[2011]005963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龙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2422***521、鄂建安B(2023)00**671 李锟,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2422***349、鄂建安B(2021)001**57 郭巧容,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2421***086、鄂建安B(2020)000**01
 技术负责人  李淳,职称证,E0022***007 王杰,职称证,P300***315 陈岳,职称证,E300***621
 施工员  姚旭山,岗位证,0421***374 黄开毅,岗位证,0422***145 张伟,岗位证,0421***683
 质量员  彭灿,岗位证,0421***155 李劲松,岗位证,0422****096 易红海,岗位证,0422***038
 现场专职安全员  李钦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建安C2(2017)00***36 张乾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建安C3(2023)000**10 陈一浮,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建安C2(2019)002**29

业绩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项目负责人 备注
 ******公司   ******网改造工程(一期)   872.2   张远清    
 宜都市城区(陆城片区、姚家店片区)环境整治工程   2176.0   聂中华    
 ******公司   鲟龙湾文化旅游项目半岛景区主停车场及相关工程   356.75   鲜春娥    
 宜都市两河流域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陆城廖家湖湿地生态修复示范区二期)   294.0   裴之喜    
 ******公司   邦普宜化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道路工程   1299.99   刘敏    
 金猇一路(实验小学)段贯通工程   963.42   郭巧容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482910:50(北京时间)******中心三楼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加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10家,分别是:******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1、形式性审查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0家投标单位形式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0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0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10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0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详细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三、评审结果:

经评审,中标候选人为(排名不分先后):******公司、******公司、******公司

 

招标人代表:张金蓉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苏蓉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 12时00分至**年**月**日 12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

3.行业主管部门:******局

 电话:******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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