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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智城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洛宁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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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企采招标(2023)**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1207

5、评审日期:20231229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主要内容为: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洛宁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中标金额

单位

洛宁企采招标(2023)**号

详见招标文件

******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院**号楼二单元**室

******.00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智慧停车云平台软件

海康威视

HikParking

City OPR

1

******.00

2

容器软件

海康威视

HikCloud

Computing

Edge Pro

1

38760.00

3

...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滑洪涛卞金辉韦文涛陈涛郭兆丰韦凌霄赵国营。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2011]**号文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111432.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号楼**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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