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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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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 归属地: 江苏 南通市
招标人:****** ******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5500.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G328国道与常安大道交叉口西北侧。1#机动车检测车间1299.24平方米,地上一层;2#二手车市场11186.3平方米,******局部三层;3#汽车维修库1108.33平方米,地上一层;4#设备用房及地下消防水池泵房514.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108.67平方米,总投资额约5500万元。
招标范围:****** ******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人员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年**月**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
业绩资格: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⑥如提供的业绩与满足资格审查的业绩为同一项目,该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2)自 2023 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处罚的;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公告正文
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招标公告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公司,******公司,******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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