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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项目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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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项目
标段名称 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编号 TP******
建设单位 ******中心 联系人 *女士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建设地点 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公司 ******.720元 358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90.11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李春伟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
2 ******公司 ******.150元 358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88.54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刘广雨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
3 ******公司 ******.180元 358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87.80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华晓琴 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公司 联系人 王永鹏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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