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银屏镇岱山村7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银屏镇岱山村7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2023AMMGZ00035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发日期:**年4月1日
开标日期:**年4月21日
**年银屏镇岱山村7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捌拾万零玖仟贰佰零伍元叁角壹分(¥******.31元)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程玉婷
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捌拾万零玖仟贰佰壹拾陆元肆角柒分(¥******.47元)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余静
工期:**日历天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施工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号楼2单元**室
联系人:******
电话:************
公示期:**年4月22日至**年4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处理有异议的,******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司
**年4月21日
**天0小时3分2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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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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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见证通过****-**-****天0小时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