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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江左镇人民政府伊川县江左镇杨五线至相寨村出村点道路改善工程-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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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伊川政采磋商新(2024)**号-1

本项目属于乡村道路,建设规模为道路等级四级、路面宽度4.5米、长度3公里的道路改建工程

******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琴台街道三里河转盘西300米路北 2,470,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伊川县江左镇人民政府伊川县江左镇杨五线至相寨村出村点道路改善工程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日历天 刘佩茹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晓莉(组长)、杨晨霞、张凯琦(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号]文件规定收取标准的65%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在交易系统及时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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