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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校综合楼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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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局以杏审管批【20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太原市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杏花岭区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与拟建项目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级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年**月**日09时00分至**年**月**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09时30分,******中心(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号)七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上发布。

8.监督部门

******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邮   编:0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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