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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东岗斗圩区改造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24-07-1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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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东岗斗圩区改造提升工程A******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名次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单位:****** 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质量目标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得分
1 ******公司 ****** 陆德超 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浙 ******;B 证:浙水安B******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180 98.49
2 ******公司 ****** 金斌深 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浙 ******;B证:浙水安 B******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180 98.49
3 ******公司 ****** 朱梦佳 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浙******;B证:浙水安B******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180 98.49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序号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主要人员 姓名 信用评价 得分

中标候选人业绩:

1、资格条件业绩: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材料证明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评标结果

2、评分业绩: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材料证明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评标结果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1 ******公司 贵单位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安全员证书。 符合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在线询标后确认。
2 ******公司 贵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不一致。 ·符合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线上已过回答期限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后经电话询标后确认)
3 ******公司 贵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与其身份证上号码不一致。 符合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在线询标后确认。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公司
联系人 周主任 联系人 张工
地  址 长兴县林城镇 地  址 长兴县金荣大厦20-**室
电  话 ****** 电  话 ******
备注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7****-***-评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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