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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乡村建设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5-01-0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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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乡村建设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WGZ02837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乡村建设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号**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号、上海市江场三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叁亿零柒佰陆拾柒万陆仟肆佰元整(¥******.00)

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日历天。项目分期开发,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含安置房6.4万㎡,商品房20万㎡及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安置房板块自施工许可证取得后16个月内完成验收及竣工备案并交付使用,商品房板块自施工许可证取得后18个月内完成验收及竣工备案并交付使用。其他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推进。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人:******公司

   址:********号办公南楼1层

   编:247000

人:巩寅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址:********号

   编:230051

人:秦涛、涂健

   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号。联系人:******

******处理意见有异议,******局提出投诉,地址:****** ,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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