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速·时代书院项目A地块S1#楼拆除及恢复工程比选评审结...
公告内容
一、项目名称:******
合肥高速·******院项目A地块S1#楼拆除及恢复工程比选项目,******公司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公司(参选报价:******.00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公司(参选报价:******.00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17时0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处理意见有异议,******公司提出,联系人:******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比选人:******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