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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峡阳镇江滨路连接线道路工程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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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延平区峡阳镇江滨路连接线道路工程设计 ******公司(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8.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延平区峡阳镇江滨路连接线道路工程设计

1

81000.00

其他未列明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号)。(2) ******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厅 ******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号)(5)《******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号、《******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号。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条件1: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资格条件2: 具有注册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建设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资格承诺函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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