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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屠宰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2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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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屠宰项目)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2、建设项目简介

******(集团)******公司是经东丰县人民政府(东政函〔2012〕**号)文件批准,并于**年**月**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式成立的,公司成立时,******公司,隶属于县政府,由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组成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国有控股94.4%)。注册资本45692.51万元。

为了更好地保护、开发和利用梅花鹿,加快该优良梅花鹿品种的推广和产业化进程,扩大饲养规模,以良种科技创新,带动地方产业提档升级,在上述背景下,******(集团)******公司提出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以生态经济理论为指导,发挥生态环境等资源优势,贯彻国家“全面保护自然环境,积极开发科学研究,大力发展生物资源,为国家和人类造福”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合理经营利用”的方针,不断提高梅花鹿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建成一个集生梅花鹿繁殖、科研教学、生态旅游于一体,追求最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梅花鹿生态驯养繁殖及产业化开发示范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院令第**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集团)******公司的委托,******公司承担了“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屠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

⑴废水

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屠宰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锅炉排水。******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水一起排入厂区总排放口,******网,******处理,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⑵废气

有组织废气:******处理站臭气经UV光解催化氧化设备+15m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烟气由8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由车间通风口排放;待宰圈中产生的无组织恶臭气体通过及时清运粪便、******处理。******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⑶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车间的设备、风机等。根据类比分析,其噪声值在**-**dB(A)之间。对声级值较大风机设立封闭隔音间,并装设吸声材料,******处理、风管设置消声器等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地下水

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待宰圈、屠宰车间、******处理站,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0-7cm/s;将厂区内水井设置为跟踪监测井;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治区,包括办公室、锅炉房、厂区路面等,******处理。

⑸固体废物

粪便、屠宰内容物、******处理站污泥及栅渣日产日清外卖附近农民还田;不合格品、病体、检疫残肉、蹄壳、骨渣、******处理;屠宰过程产生的残渣收集至桶内,日产日清,外售综合利用;******处理;生活垃圾定期运至指定垃圾站,最终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年**月**日-**月**日

5、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⑴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本项目区域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本工程建设对个人生活及居住环境是否有影响,是否可接受?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⑵信息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

环评单位:******

地址:******

联系人:******

文本--送审版.docx

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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