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室内外地面零星维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室内外地面零星维修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HFZ******
二、项目名称:******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室内外地面零星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号
中标(成交)金额:******183000.00元
评审得分:82.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室内外地面零星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 施工日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注:具体施工时间按业主要求) 项目经理:方国栋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宿州市委党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共宿州市委党校
地 址:******中共宿州市委党校
联系方式:******谢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广源缤纷城8栋**室
联系方式:****** 张工 ******
相关招采信息
- [安徽建工建工安装]建工安装合肥分公司集中供应压缩空气配套厂区空压站建设EPC总承包工程电气工程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询价项目公告
- 积余汇勤合肥分公司-积余汇勤合肥分公司-合肥招商银行大厦消防系统设备维护保养成交候选人公示
-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物业服务中心-安徽省联社农金大厦-关于安徽省联社农金大厦项目安保服务补充协议的采购方案成交候选人公示
-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服务中心关于书柜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餐边柜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 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纬二路建设工程施工
- 旌德县2025年普通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 清水街道排水管网排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 清水街道排水管网排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