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更换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更换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若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 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 ②投标人所投产品(电梯)制造商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和改造)】。 二、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和改造)】。 【注:提供以上要求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年**月**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辖区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号6幢智创SOHO A座三层至七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
******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