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配套设施项目的招标文件
公告内容
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和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中的如下内容进行修改:
一、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如下内容:******
5.4.1 勘察费用支付方式
5.4.1.1勘察预付款为勘察费用估算价的10%,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5.4.1.2完成地勘和初步设计并过评审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勘察费用估算价的40%;
5.4.1.3完成地勘和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勘察费用估算价的70%;
5.4.1.******中心审定的勘察费结算审核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勘察费用的90%;
5.4.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勘察费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注:工程勘察时如需支付青苗补偿费,按照地勘布孔图,由发包人现场确认,按实计取,以300元/孔包干(含村组协调费),由承包人先行垫付,在勘察设计费结算时办理,******中心审核后一次性支付。
修改为:
5.4.1 勘察费用支付方式
5.4.1.1勘察预付款为勘察费用估算价的10%,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5.4.1.2完成地勘和初步设计并过评审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勘察费用估算价的40%;
5.4.1.3完成地勘和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勘察费用估算价的70%;
5.4.1.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勘察费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注:工程勘察时如需支付青苗补偿费,按照地勘布孔图,由发包人现场确认,按实计取,以300元/孔包干(含村组协调费),由承包人先行垫付,在勘察设计费结算时办理,******中心审核后一次性支付。
二、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 新都区教科院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中标结果公布
-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一标段)项目水电、消防、暖通供应及安装工程
- 绵阳市游仙区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智慧医防协同一体化平台)中标结果公告
- 峨眉山金顶大酒店卧云楼室内改造提升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卧龙交旅发展中心(生态度假酒店)项目(监理JL标段)
-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医院(一期)项目施工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锦江院区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
- 新津区云津云港物流园(新港)新建项目工程设计/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医院(一期)项目施工/标段(第二次)
- 大邑县中医医院(沙渠医疗应急服务点)项目设计/标段评标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