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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医附院病房避难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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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院病房避难间改造JSZC-320000-JSZR-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0H**号楼**楼或通过邮箱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114.764351万元

采购需求:

******院2#、5#、12#******中心、******中心楼避难间,施工主要内容包括避难间防火门更换、防火窗更换;避难间设置消防广播、消防电话、应急照明、标志牌、灭火器;更换防火门、防火窗及安装消防设施引起的门侧、窗侧墙地砖修补、吊顶拆除及恢复、消防系统调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即提供(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方式:******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30(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1.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14:30)前。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鲍文卉 联系电话:******

地址:******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企业发展等。

(七)采购意向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cggg/details. tml?gglb=cgyx&ggid=26d9e0afab274abcad7e449940a025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申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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