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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台溪乡人民政府尤溪县台溪乡灾后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4-12-1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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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尤溪县台溪乡灾后修复工程 ******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号商会大厦11层C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91.308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价

磋商保证金

1

*-*

尤溪县台溪乡灾后修复工程

1项

913089元

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②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并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尤溪县台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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