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农商银行七座中大型MPV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泾县农商银行七座中大型MPV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X-CG-2025002
二、项目名称:******泾县农商银行七座中大型MPV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朱然路**号
成交金额:******369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泾县农商银行七座中大型MPV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 品牌:别克 规格型号:GL8新能源 2024款 陆尊 尊享版 7座 数量:1台 单价:¥369900.00元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
七、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司、******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处、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陈鑫
电话:****** ******、******
******公司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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