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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边角地处置工程(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1-09-1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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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单

******处置工程(第三期)已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受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处置工程(第三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中心

******

招标代理

******公司

******

公示时间

**年**月23日-**年**月27

异议受理单位

招标人:************中心

联系电话

******

地址

仙居县

投诉受理单位

行业监管部门:(单位名称)******局

联系电话

******

地址

仙居县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名称

******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鲍建华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浙 ******

个人业绩

/

投标报价

******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企业名称

******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汤晓龙

证书名称

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浙 ******

个人业绩

/

投标报价

******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无效标依据

1

******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1款详细评审标准,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处理。

 

2

******公司

3

******公司

4

******公司

5

******公司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5)规定,******处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盖章):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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