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监理
公告内容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心建设工程监理已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现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按照《******处理办法》的规定向投诉部门进行投诉。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心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招标人):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概况:******119560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项目选址预审面积972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698.4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646.9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51.5平方米。新建一栋2至4层的综合楼及周边附属配套。
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依据规范及图纸要求,完成本工程实施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协调等工作;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选派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协同招标人参与本工程监理工作及其他技术咨询服务;对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并提供全过程监理的档案资料及归档影像资料。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县财政统筹
招标方式:******
监理费:930000元
监理服务期限(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全部施工总承包工期的工程监理,直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合招标人进行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价:803520.00元
监理服务期限(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全部施工总承包工期的工程监理,直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合招标人进行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质量要求:合格
3、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3日
4、投诉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泰顺县罗阳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577-******
泰顺县罗阳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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