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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潘安湖生态小镇2018-10地块轻瓷购销工程

发布时间:2024-10-0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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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潘安湖生态小镇****-**地块轻瓷购销工程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潘安湖生态小镇****-**地块轻瓷购销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根据甲方要求送货,具体送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范围:******

徐州潘安湖生态小镇****-**地块轻瓷购销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徐州潘安湖生态小镇****-**地块轻瓷购销工程: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处;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说明: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③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七、其他

徐州灞安湖生态小镇****-**地块轻瓷购销工程,概算金额18.63万元。

材料需求时间**年**月中旬,供货周期7个日历天。

根据甲方要求送货,具体送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杜文兵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xzpahztb@126.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地 址:******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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