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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17-08-1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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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计划

招标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合同及履约

开标倒计时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公司关于年产15万吨新型高分子膜材料
项目法人: ******公司 项目地址:****** ******公司厂区
立项批文名称:******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项目审批单位:******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 ******局 代理机构:****** ******公司
交易平台: ******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 **:**:**
公告正文

******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公司受******公司的委托,现对“******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7BFCZ2290

2、项目名称:************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3、项目地点:************公司厂区

4、项目单位:************公司

5、项目概况:************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概算:83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轻纺行业(轻工工程或纺织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09:00**年**月**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网站(ggzy.hefei.gov.cn) 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

(2)******网站(ggzy.hefei.gov.cn)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年**月**日09:3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号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09:30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号

联系人:******汪巍

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

传真:******

******网址:******

七、其它事项说明

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1标段

建设银行

户名

******公司

账号

******-173513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徽商银行

户名

******公司

账号

******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光大银行

户名

******公司

账号

******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

 

 

附件: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答疑、变更、补充及延期公告

“******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2290)答疑、变更、补充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业绩合同是否需要体现合同金额?

答:不需要。

2、问:招标文件P37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投标人获奖”要求以什么时间为准?

答:证书颁发时间或颁奖文件显示时间,符合其一均可。

二、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中P3投标人资格中“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轻纺行业(轻工工程或纺织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现变更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轻纺行业(轻工工程或纺织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含牵头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符合投标人资格第2条要求;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原招标文件中P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0

联合体投标

允许  þ不允许

”,

现变更为:

10

联合体投标

þ允许  □不允许

”。

3、原变更公告中“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资格及数量不少于下表(不允许同一个人身兼数职):

专业或资格

数量

备注

一级注册建筑师

1

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

1

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暖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电气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造价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合计

6

 

注:1、投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该专业无相应资格证书,则提供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及设计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现变更为:“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资格及数量不少于下表(不允许同一个人身兼数职):

专业或资格

数量

备注

一级注册建筑师

1

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

1

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暖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电气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造价员及以上资格

1

专业负责人

合计

6

 

注:1、投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该专业无相应资格证书,则提供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及设计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补充公告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如下:

“联合体协议

(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

 

                   就“******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2017BFCZ2290)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牵头方。牵头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非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开标、评标、******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中标,则牵头方负责                             等工作;非牵头方负责                      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牵头方:(公章)                       非牵头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为入库企业办理报名手续均可。为简化评标现场保证金查询、后期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投标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报名方足额缴纳至本项目保证金帐号。

3、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工作人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其余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需各自盖章,其他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要求的,盖联合体任意一方公章(或电子签章)均可。

四、延期公告

1、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7072717:00,现延期到“2017080317:00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7072817:00,现延期到“2017080417:0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080809:30”,现延期到“2017081409:30 ”;

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9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0551- ******

******中心网址:

ggzy.hefei.gov.cn

******公司                           20170728
附件: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变更公告

“******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2290)变更公告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P31“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资格及数量不少于下表(不允许同一个人身兼数职):

专业或资格

数量

备注

一级注册建筑师

1

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

1

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暖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动力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电气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造价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合计

8

 

注:1、投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该专业无相应资格证书,则提供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及设计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现变更为:“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资格及数量不少于下表(不允许同一个人身兼数职):

专业或资格

数量

备注

一级注册建筑师

1

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

1

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暖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电气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造价师及以上职称

1

专业负责人

合计

6

 

注:1、投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该专业无相应资格证书,则提供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及设计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0551- ******

******中心网址:

ggzy.hefei.gov.cn

******公司                           20170725
附件:

******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2017BFCZ2290      

招标(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拾捌万元(¥480000.00元)

资料公示:

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威
得分业绩:1)项目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铸红,房爱华,吕艳梅,马奇,齐秋波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项目负责人:葛文彬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00,节假日休息)******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意见有异议,******处提出投诉,联系人:******************【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司

**年**月**日

 

附件:

******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 恒天(安徽)******院组成的联合体

     中标金额:******


     中标公示日期:**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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