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西城门古街旅游开发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DBO)
公告内容
平武县西城门古街旅游开发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DBO)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武县西城门古街旅游开发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DBO)(项目名称)已由******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495960】FGQB-**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DBO)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平武县西城门古街旅游开发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DBO)
2.2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1000㎡(16.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1000㎡,地上建筑面积16038.4㎡,地下建筑面积4961.64㎡。其中:一期项目用地面积 378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000.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3038.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961.64平方米,二期项目用地面积 721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99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12999.6平方米。本项目为建设沿江娱乐休闲区、美食街及创意集市、平武文化民俗风情街、修建特色民宿和民俗文化展览馆,以及地下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综合性工程。
2.3 建设地点:****** 平武县龙安镇人民西路社区
2.4计划工期:****** 项目建设期1095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 95 天,施工工期 1000 日历天);项目运营期:**年(自竣工验收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年后业主方可采取三种运营模式:1.继续与运营商协商采用包租模式,并对包租年限、费用等内容进行再确定;2.业主方采用委托运营的方式将项目交由运营商进行管理,运营商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费用,项目运营收入由业主方获取;3.业主方收回项目全部运营权利,自主负责项目运营。
2.5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包括沿江娱乐区打造、美食街及创意集市打造、平武文化和民俗风情街打造、修建特色名宿、民俗文化展览馆,以及地下停车场及亮化工程、电讯工程等公共设施配套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施工(******网设计不纳入DBO施工总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设备调试运行、维护管理及运营。
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DBO)1个标段 。
2.7项目总投资:******25585.8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DBO)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要求施工单位具备)。1运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具备营销策划或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服务或企业管理咨询;2设计单位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勘察单位须具备(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4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投标人近年内(**年**月**日至今)至少具备以下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业绩:(1)1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业绩;(2)1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2本次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DBO)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由运营单位或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DBO)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4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05 月 21 日00时00分至**年 05 月 **日23时59分,******网(网址:****** 企业未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的,******网站,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6 月10日09 时 40分。地点为:******中心(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公司 |
地 址:******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东街74号 |
地 址:****** |
成都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楼 |
邮 编: |
622550 |
邮 编: |
610000 |
联系人:****** |
*先生 |
联 系 人: |
*女士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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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网 址:****** |
|
******中心
联系电话:************
注:
1.因特殊情况,要求投标人须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2.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当是最低且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
3.《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中心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放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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