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港路东延对接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港路东延对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数据核发〔20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招标人为******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浦港路东延对接工程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
2.2建设规模:******全线长度2.24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标准段红线宽度30/40m,采用双向四快两慢规模。西起汾湖大道,东至思古甸港,沿线包含3 座跨河桥梁,其中单座桥梁最长约208m。雨水最大管径DN1350。
2.3设计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综合杆、照明、交通、绿化等附属工程。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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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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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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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指导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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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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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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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港路东延对接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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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以及与设计有关的各类专家评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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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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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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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
(4)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__年__月_ 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_____。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号)。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5)******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职工。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06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网、 ******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
联系人:******左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 苏州高新区潇湘路**号诚来智研发大楼**楼代理部
联系人:****** 毛以川、郑薇、王钰华
电话:****** ******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