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城镇校园周边道路安设施保及零星道路维修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
庐城镇校园周边道路安设施保及零星道路维修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庐城镇校园周边道路安设施保及零星道路维修工程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采购(成交)金额:******133000.07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鲍晓斌、许光程、高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采购(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14:**-**: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发出,请中标(成交)******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300 号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28幢**楼
联系人:******
电 话:******
- [安徽建工建工安装]建工安装合肥分公司集中供应压缩空气配套厂区空压站建设EPC总承包工程电气工程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询价项目公告
- 积余汇勤合肥分公司-积余汇勤合肥分公司-合肥招商银行大厦消防系统设备维护保养成交候选人公示
-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物业服务中心-安徽省联社农金大厦-关于安徽省联社农金大厦项目安保服务补充协议的采购方案成交候选人公示
-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服务中心关于书柜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餐边柜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 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纬二路建设工程施工
- 旌德县2025年普通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 清水街道排水管网排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 清水街道排水管网排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