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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首阳镇新华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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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首阳镇新华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局陇农发〔2024]382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年市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处1200 立方米整治村主干道残垣断壁1050米道路硬化14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

2.3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4招标范围:******

2.5计划工期:******1215日,竣工日期:**年12月25日,工期1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年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3.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网发布(http://www.gsei.com.cn)

4.2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120日至**年11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陇西县龙熙臻品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完成后,请投标人关注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有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4.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1210日15时00分;

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1正2副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一份投标单位盖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版U盘一份,单独密封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http://www.gsei.com.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娜

电   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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