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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2024年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紫薇北路入城口环境形象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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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年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紫薇北路入城口环境形象提升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

招标单位:************公司 开标时间:20252  26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广青、057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1

******公司

******.00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潜锦华

2

******公司

******.00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雷凯

3

******公司

******.00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翁慧法

4

******公司

******.00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卢洁盈

5

******公司

******.00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姚丽俊

公示时间:2025  2  27 日至 2025  3  3 日(不得少于**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公司

                                              2025   2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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