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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建平县万寿街道小平房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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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朝阳市建平县万寿街道小平房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标段名称 朝阳市建平县万寿街道小平房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编号 TP******
建设单位 ******处 联系人 (******处理联系人):******处长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 建设地点 建平县万寿街道小平房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公司 ******.660元 107 合格 92.6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朱保友 一级建造师 辽******
2 ******公司 ******.100元 107 合格 90.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胡文庆 二级建造师 辽******
3 ******公司 ******.090元 107 合格 90.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胡书新 二级建造师 豫******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公司 联系人 郝红梅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否决投标单位:******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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