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引滦局)-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局)-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局)-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局)-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8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公司
(2)投标报价:******.19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2024年7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
(5)项目经理:储信文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3)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公司
(2)投标报价:******.05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2024年7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
(5)项目经理:陈勇泉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3)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公司
(2)投标报价:******.55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2024年7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
(5)项目经理:周雅静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3)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局、******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杜景红,毕雯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
招标人:************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2024年7月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