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武桥镇老张等村联建厂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BB2025WHGCZ0021
发布时间:2025-02-10打印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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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五河县武桥镇老张等村联建厂房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2025WHGCZ002 | |||||||
标段名称 |
五河县武桥镇老张等村联建厂房项目 | |||||||
标段编号 |
BB2025WHGCZ0021 | |||||||
招标人 |
五河县武桥镇人民政府 | |||||||
项目预算(万元) |
979.934123 | |||||||
最高限价(万元) |
979.934123 | |||||||
代理机构 |
******公司 |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蚌埠合理低价法(优化)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烔炀镇朝阳路143、**号 | |||||||
投标价(万元) |
810.195635万元(含暂列金10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孟醒醒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涂玉军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工民建专业高级工程师 | |||||
FGY(13)******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陶下路西侧原派出所二楼 | |||||||
投标价(万元) |
813.832886万元(含暂列金10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严号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蒋雪燕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 | |||||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宿州市拂晓大道东侧,纺织西路南侧安盐冠景华亭小区7#楼**室 | |||||||
投标价(万元) |
816.285124万元(含暂列金10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曹省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陈成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 | |||||
(FG)******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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