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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红山街道张福店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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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建平县红山街道张福店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平县红山街道张福店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平县红山街道张福店村
    2.工程规模:******完善公共设施、村庄美化、绿化、硬化、亮化。街道红砖新铺路面794.18㎡,新铺烧结砖人行道路面238.37㎡,原路面修复约860㎡,沥青路面约2166.67㎡。新增乔灌木类140余株,草坪,花卉绿化约767.4㎡。街道新增排水设施,新增太阳能景观灯62套,草坪灯20套及其他亮化设施。村内街道新增文化墙、垃圾桶、成品休闲座椅等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资金来源
TP******
建平县红山街道张福店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20
146.33
财政及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持证上岗;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3.开标时间:**年**月**日 09时30分
    4.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领取地点:******
六、其他说明
    6.******网络电子开标。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网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处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红山街道利民社区财富领城**号楼13层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张明辉
代理联系人:******
刘瑛辉、张雨萌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联系电话:******
******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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