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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红山街道张福店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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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建平县红山街道张福店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建平县红山街道张福店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编号 TP******
建设单位 ******处 联系人 张明辉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市政设施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 建设地点 建平县红山街道张福店村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公司 ******.130元 120 合格 96.4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侯亚超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京******
2 ******公司 ******.000元 120 合格 80.66 市政公用工程(燃气工程除外)施工总承包叁级 崔鸿钧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
3 ******公司 ******.210元 120 合格 77.8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郭静非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公司 联系人 张雨萌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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