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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宠物经济专业园三期(中高端宠物食品用品智创园二期)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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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宠物经济专业园三期(中高端宠物食品用品智创园二期)总承包(EPC),已由漯河召陵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568768。******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EPC

2.2项目规模:******116亩,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本项目投资约26000万元。

2.3建设地点:******

2.4标段划分:漯河市宠物经济专业园三期(中高端宠物食品用品智创园二期)总承包(EPCEPC总承包

2.5招标范围:******EPC)项目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招标人选取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内容为本项目整体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保修;

2.6计划工期:******

6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5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施工符合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的下列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

3.1.3、拟派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的下列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相关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提供近半年以来养老保险交纳证明,交纳时间不少于3个月(******网络查询截图,没有开通的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1.4、******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在其他项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http://zxgk.court.gov.cn/)”******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含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牵头人”),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6)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网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 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网(http://ggzy.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 **:**:**(北京时间、下同)至****-**-** **:**:**,******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网站(http://ggzy.luohe.gov.cn)“******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厅完成签到,******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人:******公司(实施单位:******

   址:******2

人:*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址:******A2309

人:李亚隆        李丽娜        郭梦丽           

   话:******  ******   ******

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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