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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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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经备案核准(备案流水:******),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2建设地点:******

2.3建设规模:******

2.4招标范围:******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如有审计需配合其相应工作)。

2.6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2.7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4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具有类似工程经验。需提供至**年**月底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入此项目管理团队成员人数不得少于15人,其中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土建、安装专业)不得少于10人(包含项目负责人),其余人员应具有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至**年**月底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

3.3财务要求: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 7 日至**年**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号门市)开标室。

5.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站》上发布。

7、评标办法

7.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处,******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

******集团内审部、******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来源:******公司

  初审:邓慰萱

  复审:林森

  终审: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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