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路北侧箱涵及南侧支路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衡山路北侧箱涵及南侧支路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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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71SZ25SJ0064(任务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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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衡山路北侧箱涵及南侧支路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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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71SZ25SJ006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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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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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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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赵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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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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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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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檀俊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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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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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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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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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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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9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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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樊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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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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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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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服务期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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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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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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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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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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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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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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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马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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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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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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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服务期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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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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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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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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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联合体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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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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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9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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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肖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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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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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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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服务期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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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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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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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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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勘查资质证书; 2、九易庄宸科技(集团)******公司:投标文件未见中小企业声明函; 3、******公司:投标人不符合“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签约合同价的 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 70%)。”该项条款; 4、******公司:投标文件未见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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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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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 基准价:91.10% 2、其他:第二第三名为随机抽取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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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2、******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号)规定,******中心提出投诉(网址:******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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