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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项目编号:YFGP-2025-B-002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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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院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铂津湾南苑三期**号楼85底商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号)要求执行。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3.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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