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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省级空气站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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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价:¥139800.00元(壹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服务期:15个日历天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服务类

2、名称:******

4、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服务时间:15个日历天

6、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

2.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单位:******

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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