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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童庄河(文化段)水质保障及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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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秭归县童庄河(文化段)水质保障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秭发改审批[20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县郭家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司,现对秭归县童庄河(文化段)水质保障及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秭归县郭家坝镇,主要为生态缓冲带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浅滩湿地工程及生态河道构建工程。

2.2招标范围:******①完成归县童庄河(文化段)水质保及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服务;②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成果相关审查或报批工作;③提供工程施工和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3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 45 天内完成设计工作。

2.4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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