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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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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年度)(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 0226日至20240303日)

项目标段名称

    重庆市涪陵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4 年度)(一标段)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39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交货期)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公司

******.54

1095 日历天(指从工程开工起至保存率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 **年**月**日前须完成所有 枯、病、死以及倒伏疫木的伐木工作,**年5 月31 日前完成伐木和苗木人工栽植分别不得低 于60%,**年**月**日前须完成所有伐木和苗 木人工栽植。管养护期**年(从苗木栽植完成验 收合格之日起算,每年2次,共 6 次)。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符合《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造林技术规程》(GBT_1****-****)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业工程师

******

第二名

******公司

******.57

1095 日历天(指从工程开工起至保存率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 **年**月**日前须完成所有 枯、病、死以及倒伏疫木的伐木工作,**年5 月31 日前完成伐木和苗木人工栽植分别不得低 于60%,**年**月**日前须完成所有伐木和苗 木人工栽植。管养护期**年(从苗木栽植完成验 收合格之日起算,每年2次,共 6 次)。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符合《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造林技术规程》(GBT_1****-****)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王卫仟

 

工程师

******

第三名

******公司

******.00

1095 日历天(指从工程开工起至保存率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 **年**月**日前须完成所有 枯、病、死以及倒伏疫木的伐木工作,**年5 月31 日前完成伐木和苗木人工栽植分别不得低 于60%,**年**月**日前须完成所有伐木和苗 木人工栽植。管养护期**年(从苗木栽植完成验 收合格之日起算,每年2次,共 6 次)。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符合《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造林技术规程》(GBT_1****-****)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王俊杰

 业工程师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于   技术负责人:柴先良   职称及证书号:工程师/KY******

企业业绩:巫山县城区空地绿化景观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王卫仟  技术负责人:洪  职称及证书号:工程师/HBDZ******

企业业绩: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炼铁及铁前区域景观绿化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王俊杰  技术负责人:廖静江  职称及证书号:工程师/KY******  

企业业绩:重报文化村一期景观工程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1、******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5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处理。否决其投标;

2、******公司:项目负责人职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5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1 项的要求,******处理。否决其投标;

3、******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处理。否决其投标;

4、******公司:投标函附录工期未响应本项目补遗(一)之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7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处理。否决其投标;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太白大道**号汇智国际大楼

在线异议: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qggzy.com/CQTPBidder)

2、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gcztb@fljyzx.cn

地址:****** 38 号新区大厦

在线投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qggzy.com/CQTPBidder)   

招标人(盖章):******公司                            
    

                2025022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公司


                        **年0226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申请履约保函/低价风险担保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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