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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西外环(清河大街至S326段)建设工程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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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西外环(清河大街至S326段)建设工程代建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西外环(清河大街至S326段)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东平县西外环(清河大街至S326段)建设工程代建服务

2.3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清河大街,沿东南方向布线,在西古台寺村西转向南跨越大汶河下游,继续向南经大牛村、北张圈村,终点位于柳营村以东,与省道326平交路线全长4.940公里,采用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跨大清河设特大桥一座,特大桥跨径组合采用3X(3X30)+(126+240+240+126)+3X(3X30)米,桥梁全长1279米。主桥跨径布置为(126+240+240+126)米,采用三塔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

代建服务主要内容为:负责组织项目建设,负责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竣工结算等,******处置等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办理竣工决算,代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手续、组织专项论证、组织招标等整个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4代建服务期:自代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施工阶段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510万元。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本工程施工、监理、代建三个项目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准入类职业资格事项以内,且未在其他项目上履约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月**日0830(北京时间)

5.******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经济开发区信息平台**号楼

联系人:******曾科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址:********号

联系人:******王经理   刘经理

联系电话:************

8.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号、泰公管联席办〔2022〕**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经理      联系方式:************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投诉受理电话:************

8.3项目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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