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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中央空调能源站地源热泵地质勘察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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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洛自采(2025)**号-1

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中央空调能源站地源热泵地质勘察项目

******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号

729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1

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中央空调能源站地源热泵地质勘察项目

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靳江(组长)、梁利生、程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98%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人:************中心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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