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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土地整理项目(乡村振兴环境提升)—盐镇乡环境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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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土地整理项目(乡村振兴环境提升)—盐镇乡环境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土地整理项目(乡村振兴环境提升)—盐镇乡环境整治项目采购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8.028588万元,******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

(001)宜阳县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土地整理项目(乡村振兴环境提升)—盐镇乡环境整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阳县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土地整理项目(乡村振兴环境提升)—盐镇乡环境整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

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获取方式:******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

七、其他

宜阳县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土地整理项目(乡村振兴环境提升)—盐镇乡环境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宜阳县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土地整理项目(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公司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年**月**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580285.8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宜阳县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土地整理项目(乡村振兴环境提升)—盐镇乡环境整治项目580285.88 580285.88

5.采购需求:

5.1工程概况:******

宜阳县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土地整理项目(乡村振兴环境提升)—盐镇乡环境整治项目(二),包括市政、绿化等工程。

5.2 采购内容:******

5.3 项目地点:******

5.4 工 期:**日历天

5.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8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9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 /

7.本合同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

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年**月**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五、开启

1.时间:**年**月**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电 话: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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