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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系统提升项目(垃圾压缩转运站)

发布时间:2024-12-3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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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E******Z02
投标资格 无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暂无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16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8,383,352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将乐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系统提升项目(垃圾压缩转运站)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一、 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34.2条其他13本次招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现修改为: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34.2条其他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c.

根据闽建筑[2022]**号及明政办发明电[2022]**号文精神,符合要求的省龙头企业及三明市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现修改为: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c./。

 

三、原招标文件3

专用合同条款

2. 发包人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公司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根据闽建筑〔2015〕**号、闽建筑〔2021〕**号、明建办函〔2021〕**号文件执行}?

现修改为:3专用合同条款2. 发包人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收到承包人履约担保**日内,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选择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担保金额与承包人履约担保对等。

 

四、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处按本通知为准。

 

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局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20241231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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