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肥西县城乡道路更新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肥西县城乡道路更新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
项目编号:******2025PHBJ038
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17日
谈判日期:**年**月21日
**年肥西县城乡道路更新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 ******公司
地址:********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号楼11层
成交报价: 1.98万元
谈判范围:******响应谈判文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委托单位:******
地址:********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号楼**楼3217-**室
项目负责人:龚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21日至**年**月**日
若成交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4:**-**:30,节假日休息)******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司
**年**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