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塘镇森林防火器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ZTCG-2023-019
二、项目名称:******濮塘镇森林防火器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号**号楼**室
中标金额(元):壹拾肆万玖仟叁佰元整(¥149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濮塘镇森林防火器材采购项目 品牌、制造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货物于10个工作日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评审专家(评标小组人员)名单:******焦斗坚、后盾、徐菁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按4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堂工程技术管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与印山路交叉口向南100m雨顺佳园沿街商铺19栋**室
联系电话:************
******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濮塘老街
项目联系人:******徐菁
联系方式:**********-****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堂工程技术管理******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与印山路交叉口向南100m雨顺佳园沿街商铺19栋**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璐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