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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灵宝市朱阳镇银河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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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LBGZ[2025]022-ZC***-*

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上同仁路**号附22-**号1层

******.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1

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灵宝市朱阳镇银河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日历天

朱洪阳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泽庆、朱洪涛(组长)、梁磊(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办〔2023〕**号文《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按照以上标准支付。

收费金额:******201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网》、《******网》、《******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子清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8ET211B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

电话:************

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代理机构:******

******公司地址:********号8层811

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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