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绍兴市某智慧园区项目(包2:智慧园区一期)中选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中国移动(浙江)******院绍兴市某智慧园区项目(包2:智慧园区一期)于**年11月21日开选,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5日,公示截止时间****-*2-11 19:30。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童云红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39.com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中国移动(浙江)******院******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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