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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河路西段道路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3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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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玉河路西段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序号:LD[2024]**号           

招标单位******中心

代建单位:************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30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强、江坪建 ******

中标候选人:******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肆佰柒拾叁万玖仟贰佰捌拾贰元整(¥:******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叶凌伟   证书号:******

质量承诺: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企业资信:

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公司

遂昌县石练镇宜机化改造项目

遂昌县石练镇人民政府

签约合同价:******
竣(完)工验收时间:20241015

******公司

龙泉市老一中区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局综合工程指挥部

签约合同价:******
竣(完)工验收时间202426

******公司

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石牛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

******中心

签约合同价:******
竣(完)工验收时间:2024816

******公司

缙云壶镇水厂配套工程二期项目-水厂供水工程(土建部分)

******公司

签约合同价:******
竣(完)工验收时间:2021**月25

 

公示时间:**年**月31日至**年1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处理办法》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公司

**年**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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