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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万春所物业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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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JMY2025N032

二、项目名称******局万春所物业服务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地址:********号4#2256

中标价格:928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1+1+1)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文霞、汪晔、何健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3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项

1、招标方式:******

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公司,二次报价函非响应文件中委托人报送,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处理。

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楼、绿地新都会A座18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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