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监理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隆发改农贸〔202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内江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隆发改农贸〔2024〕3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 隆昌市黄家镇广安村、顺河村、桂花井社区、龙威村、龙王村、酒谷村;双凤镇万安村、平安社区、七里村、太子村、芭蕉村、天湾村
2.3 资金来源: 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2.4 建设规模:****** 新建高标准农田15916.96亩,具体包括田(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与科技推广措施等
2.5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6 招标范围:******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监理服务及相关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2.7 标段划分: 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或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或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绩。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内江市(州))(网址:****** http://ggzy.neijiang.gov.cn/ )—“登录”—“ 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 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公司
地 址:****** 隆昌市金鹅街道重庆路368号(隆昌市双创示范园1号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 址:****** ******中心C座7楼701
邮 编: /
联 系 人: *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2 月 20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局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隆昌市金鹅街道新华街三段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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